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试剂耗材比选采购邀请公告
我中心实验室需采购一批检测试剂耗材,现就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,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报价参与比选,以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一、采购编号:XJCDC-01
二、采购项目: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
三、采购内容:见附件2
四、资金来源:财政资金
五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1、供应商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1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1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1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1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1.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2、供应商须提供本地化的售后服务能力,且有能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的常驻服务机构。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六、公告发布时间至截止时间
2018年4月3日-2018年4月8日
七、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
按照附件1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,并于2018年4月8日14时(北京时间)前递交至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后勤科(307),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。
八、评审办法
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。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,采购领导小组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,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。
九、结果发布
比选产生中选人后,将在中心网站上发布采购结果公示,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。